南京市2025年有关建设工程计价管理问题解答汇编(三)
(发稿时间:2025-10-17 09:55:14 来源:市造价站)
1.某项目,清单编制说明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编制采用2025年3月的材料信息价,该项目投标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21日,合同约定材料调差基准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材料价差取定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为准。请问材料调差时,基准期材料信息价应按3月还是4月发布的信息价执行?
答:根据合同约定,基准期材料信息价应按基准期所在月即4月份的材料信息价执行。
2.某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合同约定材料调差基准期为投标截止日前28天,材料价差取定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信息价为准。请问,因投标截止日前28天(即5月2日)造价管理部门尚未发布5月的材料信息价,基准期材料信息价是否可执行4月发布的信息价?
答:不可。该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28天为5月2日,根据合同约定,投标截止日前28天执行的材料信息价应为该日期所在月份,即5月份的材料信息价。
3.某装饰工程,执行《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天棚吊顶轻钢龙骨转换层,套用什么定额子目合适?
答:天棚吊顶转换层所用轻钢龙骨,一般断面规格比较小,套用7-61龙骨钢骨架制作与14-183钢骨架安装两项定额子目较为合适。
4.某市政道路工程,合同约定结算执行《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及《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该工程中包含的旧路拆除相关工作内容是否要并入道路工程的大型土石方工程?
答:拆除工作本身不执行大型土石方取费标准,但拆除后产生的石渣外运,可以并入大型土石方工程。
5.某安装工程,结算执行《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过墙过楼板套管与墙体或者楼板之间的填充是否需要另外计算?
答:除防火封堵外,一般性封堵包含在套管制安定额中。
编写组成员:
徐伟、陈朝晖、王爱梅、张娜娜、陈健、张凤梅、王维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