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的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
2006年3月,原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出台了《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宁建工字〔2006〕51号)文件,2008年8月,原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出台了《南京市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宁建工字〔2008〕106号)文件,至今我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活动和行政监管工作主要依据上述两份文件执行,上述两份文件对稳定、提高住宅工程质量起到较好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相关政策导向住宅全装饰、成品化交付,新风系统、地暖系统等新技术不断运用于住宅工程,同时人民群众对住宅工程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前述文件在稳定住宅工程质量方面的不足日益显现,人民群众要求稳定、提升住宅工程质量的呼声较高。为进一步夯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责任主体的质量责任,充分发挥质量监督管理作用,推出符合我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指导性文件刻不容缓。
二、主要依据
《管理办法》的形成主要依据国家、省市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的精神,各级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主要包括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
4、《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宁政发〔2011〕208号);
5、建设部关于印发《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建监〔1994〕392号)
6、《关于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通知》建质〔2009〕291号;
7、《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GJ32/J 103-2010 ;
三、主要内容
本文件共有十七条条文。
第一条是制定意义和依据。
第二条是明确文件适用范围。
第三条主要规定了关于监督管理的市区两级职责分工。
第四条是明确分户验收的参与主体责任。
第五条是明确分户验收的内容。
第六条是明确分户验收工作应具备的条件。
第七条是明确分户验收工作小组的相关要求。
第八条是明确分户验收程序与相关要求。
第九条是明确分户验收工作应当形成的资料。
第十条是明确责任标牌安装要求。
第十一条是明确部分分户验收资料的公示要求。
第十二条是明确报送分户验收资料的要求。
第十三条是规定监督机构对分户验收工作监督抽查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第十四条是明确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监督机构执法检查的监督管理要求。
第十五条是明确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监督机构发现分户验收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要求。
第十六条是明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交接验收的定义。
第十七条是执行日期,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应在发布日一个月以后。